黄冈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黄冈大学

[切换城市]
黄冈站> 黄冈教育> 黄冈大学> 黄冈师范学院信息

黄冈师范学院

英文名:Huanggang Normal University 简称:“黄冈师院”,“黄师”,“HGNU” 所在地:黄冈 院校代码:10514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师范类/考研院校

省属高校大别山革命老区高校联盟应用技术大学
  • 黄冈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黄冈师范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2020-06-15
黄冈师范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黄冈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黄冈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考生类型包含普通类文理类、体育类、艺术类及中职技能高考本科文理综合类等。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黄冈师范学院,国标代码为10514,法人代表为陈向军。第五条 学校地处楚头吴尾、通江达海、与省会武汉同城化的人文重镇,全国宜居城市,“魅力中国城”——湖北省黄冈市,交通十分便捷,武冈城际铁路半小时内直达,京九、沪蓉等交通大动脉贯穿全境。第六条 学校办学性质为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四年制本科。第七条 学校2020年面向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招生信息见相关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公告。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听取审议招生工作事宜;对招生计划编制、招考办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等招生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表决。第九条 招生与就业处为学校招生专门机构,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进行监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由湖北省教育厅下达,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由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并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招生网站等向社会公布。第十二条 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份的相关规定及生源情况在相应省(市、自治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1.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报到时,将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2.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第十四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即把所有考生按成绩排序,优先满足考分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并录取。先录取排名第一的考生,再录取排名第二的考生,依次逐个录取。对某一考生,先看其第一志愿专业是否录满,若未录满,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若已录满,则看其第二专业志愿,若该专业未录满,则安排在该专业,若已录满,则看其第三志愿,如此类推。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按照各省(市、区)招办投档综合分排序执行。第十五条 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六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遵循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第十七条 学校试行专业大类招生,按专业大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时不分专业,进校学习一段时间后,根据各教学学院专业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第十八条 学校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详见《黄冈师范学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及《黄冈师范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第二十条 投档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标准,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考加分项目,对往届生和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第六章 新生入学第二十一条 新生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且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者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二条 新生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和湖北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执行,详情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考生,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可按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申请转换专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被我校录取的,执行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办发[2020]6号文件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第七章 奖、贷、助及其他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明珠学子奖助学金等。根据学生在校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评定,获得奖助学金的人数可达学生总人数的50%以上。第二十六条 学生只要符合条件,手续齐全,均可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因办理手续便捷,推荐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困难学生补助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对特困生提供专项补助,并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校设有阳光助学基金、大学生创业基金、大学生科研基金等,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获得资助。第二十八条  考生入学后依据《黄冈师范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部门为黄冈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学校通过黄冈师范学院官网(http://www.hgnu.edu.cn/)、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jiu.hgnu.edu.cn/zs/ )、黄冈师范学院招办微信公众号、招生公示栏等途径发布招生有关信息、公示录取结果等。通讯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电话:0713-8616617  8835368  联系人:郝进仕传真:0713-8616617             邮政编码:438000网址:www.hgnu.edu.cn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授权黄冈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解释。 详情
黄冈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4-28
一、学校全称 黄冈师范学院        院校代码 10514法人代表 陈兴荣二、学校地理位置黄冈师范学院地处楚头吴尾、通江达海的湖北省黄冈市,位于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半小时直达。京九、沪蓉等交通大动脉贯穿全境,交通便捷。2007年,被评为中国“宜居城市”,2017年,被评为“魅力中国城”十强城市。三、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四、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五、招生范围2018年黄冈师范学院面向全国19个省(市、区)招生,具体招生信息见相关省(市、区)的招生公告。六、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1、监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2、听取审议招生工作事宜。3、对招生计划编制、招考办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等招生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表决。招生与就业处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七、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1、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报到时,将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2、学生入学后,可按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程序转换专业。3、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八、录取原则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录取专业依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2、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标准。3、同等条件下,依据分数从高到低录取。4、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九、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十、收费标准我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和湖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详情由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十一、奖助学金1、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明珠学子奖助学金等。根据学生在校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评定,获得奖学金的人数可达学生总人数的50%以上。其中,最高奖学金额度可达每年8000元/人。2、助学贷款: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只要符合条件,手续齐全,均可办理助学贷款。因办理手续便捷,目前主要推荐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设有困难学生补助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对特困生提供专项补助,并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4、助学基金:①黄冈师范学院阳光助学基金(电信爱心助学、移动爱心助学、联通爱心助学以及校友、社会企事业和社会名流捐资助学等);②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③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基金等。符合条件者,均可获得资助。十二、报到注册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且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者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十三、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电    话:0713-8616617    8835368   联 系 人:徐德平传    真:0713-8616617               邮政编码:438000电子邮件:zhaoban@hgnu.edu.cn网    址:www.hgnu.edu.cn 详情
黄冈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4-26
 一、学校全称黄冈师范学院      院校代码10514法人代表陈向军二、学校地理位置黄冈师范学院地处楚头吴尾、通江达海、与省会武汉同城化的人文重镇,全国宜居城市,“魅力中国城”——湖北省黄冈市,交通十分便捷,武冈城际铁路半小时内直达,京九、沪蓉等交通大动脉贯穿全境。三、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四、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五、招生范围2019年黄冈师范学院面向全国19个省(市、区)招生,具体招生信息见相关省(市、区)的招生公告。六、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1.监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2.听取审议招生工作事宜;3.对招生计划编制、招考办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等招生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表决。招生与就业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七、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1.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报到时,将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2.学生入学后,可按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转换专业。3.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八、录取原则1.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即把所有考生按成绩排序,优先满足考分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并录取。先录取排名第一的考生,再录取排名第二的考生,依次逐个录取。对某一考生,先看其第一志愿专业是否录满,若未录满,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若已录满,则看其第二专业志愿,若该专业未录满,则安排在该专业,若已录满,则看其第三志愿,如此类推。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按照各省(市、区)招办投档综合分排序执行。2.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标准。3.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4.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遵循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5.学校试行大类招生,按大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时不分专业,进校学习一段时间后,根据各教学学院专业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6.学校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7.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详见当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及《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九、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十、收费标准我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和湖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详情由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十一、奖助学金1.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明珠学子奖助学金等。根据学生在校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评定,获得奖助学金的人数可达学生总人数的50%以上。2.助学贷款: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只要符合条件,手续齐全,均可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因办理手续便捷,目前主要推荐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设有困难学生补助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对特困生提供专项补助,并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4.助学基金:①黄冈师范学院阳光助学基金(电信爱心助学、移动爱心助学、联通爱心助学以及校友、社会企事业和社会名流捐资助学等);②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③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基金等。符合条件者,均可获得资助。十二、报到注册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且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者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十三、招生信息公开及联系方式通过黄冈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hgn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jiu.hgnu.edu.cn/zs/ )、黄冈师范学院招办微信公众号、招生宣传材料等途径发布招生有关信息、公示录取结果。通讯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电    话:0713-8616617  8835368    联 系 人:郝进仕传    真:0713-8616617             邮政编码:438000电子邮件:zhaoban@hgnu.edu.cn网    址:www.hgnu.edu.cn   详情
黄冈师范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5-06
黄冈师范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黄冈师范学院 院校代码:10514法人代表:程水源二、学校地理位置:黄冈师范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黄州,位于东坡赤壁山麓、鄂黄长江大桥之畔,西接武汉,东连九江,京九线、沪蓉高速公路、大广高速公路、106国道、长江黄金水道贯穿全境,交通便捷。三、办学层次:本科四、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五、招生范围:2008年黄冈师范学院面向全国17个省(市、区)招生,具体招生信息见相关省(市、区)的招生公告。六、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必须兼顾教师职业的特殊要求;新生报到时,将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七、录取规则: 1、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考生(不包括湖北美术类考生和新疆艺术类考生),必须通过我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湖北考生,美术联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科学校的要求。新疆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我校承认新疆联考成绩,但联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科学校的要求;新疆考生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我校认可新疆师范大学、新疆艺术学院本科专业成绩。专业、文化成绩均过线的考生,我校根据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录取政策,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2、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3、考生的专业安排依照志愿优先的原则。4、我校认定国家政策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标准。八、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九、收费标准:我校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见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向考生公布的情况。十、奖学金:奖学金:设有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根据学生在校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评定,获得奖学金的人数可达我校学生总人数的40%。其中,最高奖学金额度可达8000元/年/生。十一、助学方式:1、助学贷款: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两种形式。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只要符合条件,手续齐全,均可办理助学贷款。2、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我校设有困难学生补助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对特困生提供专项补助,并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3、助学基金:①设有国家和省政府助学基金;②黄冈师范学院阳光助学基金(电信爱心助学、移动爱心助学、联通爱心助学以及社会企事业和社会名流助学等);③黄冈师范学院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基金;④黄冈师范学院创新杯大学生科研基金等。符合条件者,均可获得资助。十二、报到注册: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因事因病必须请假,未请假或请假超过二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十三、联系方法:通讯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科技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电 话:071-8616617 0713-8621600 联 系 人:伍明星传 真:0713-8662677 邮政编码:438000电子邮件:zhaoban @hgnc.net网 址:http//www.hgnc.net详情
黄冈师范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010-04-15
一、学校全称:黄冈师范学院 院校代码:10514法人代表:叶芃二、学校地理位置:黄冈师范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黄州,位于长江沿岸城市带、武汉城市圈、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区,京九、京广、京珠、沪蓉等交通大动脉贯穿全境,交通便捷。在2007年中国“宜居城市”评估中,黄冈市在全国287个地级市中居第五位。三、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四、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五、招生范围:2010年黄冈师范学院面向全国16个省(市、区)招生,具体招生信息见相关省(市、区)的招生公告。六、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必须兼顾教师职业的特殊要求;新生报到时,将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七、录取规则: 1、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考生(不包括湖北美术类考生和新疆艺术类考生),必须通过我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湖北考生,美术联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科学校的要求。新疆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我校承认新疆联考成绩,但联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科学校的要求;新疆考生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我校认可新疆师范大学、新疆艺术学院本科专业成绩。专业、文化成绩均过线的考生,我校根据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录取政策,依照我校录取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3、考生录取专业依照志愿优先的原则。4、体育专业考生按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5、我校认定国家政策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标准。八、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九、收费标准:我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详情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十、奖学金:奖学金:设有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根据学生在校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评定,获得奖学金的人数可达我校学生总人数的40%。其中,最高奖学金额度可达8000元/年/生。十一、助学方式:1、助学贷款: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两种形式。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只要符合条件,手续齐全,均可办理助学贷款。2、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我校设有困难学生补助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对特困生提供专项补助,并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3、助学基金:①设有国家和省政府助学基金;②黄冈师范学院阳光助学基金(电信爱心助学、移动爱心助学、联通爱心助学以及社会企事业和社会名流助学等);③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④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基金等。符合条件者,均可获得资助。十二、报到注册: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因事因病必须请假,未请假或请假超过两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十三、联系方法:通讯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电 话:071-8616617?0713-8835900 联 系 人:杨?凯传 真:0713-8835900 邮政编码:438000电子邮件:zhaoban@hgnu.edu.cn网 址:http//www.hgnc.net?详情
黄冈师范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011-06-14
黄冈师范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黄冈师范学院 院校代码:10514法人代表:叶芃二、学校地理位置:黄冈师范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黄州,位于长江沿岸城市带、武汉城市圈、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区,京九、京广、京珠、沪蓉等交通大动脉贯穿全境,交通便捷。在2007年中国“宜居城市”评估中,黄冈市在全国287个地级市中居第五位。三、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四、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五、招生范围:2011年黄冈师范学院面向全国17个省(市、区)招生,具体招生信息见相关省(市、区)的招生公告。六、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必须兼顾教师职业的特殊要求;新生报到时,将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七、录取规则: 1、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考生(不包括湖北美术类考生和新疆艺术类考生),必须通过我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湖北考生,美术联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科学校的要求。新疆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我校承认新疆联考成绩,但联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科学校的要求;新疆考生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我校认可新疆师范大学、新疆艺术学院本科专业成绩。专业、文化成绩均过线的考生,我校根据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录取政策,依照我校录取原则从高到低录取。2、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3、考生录取专业依照志愿优先的原则。4、体育专业考生按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5、我校认定国家政策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标准。八、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九、收费标准:我校收费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详情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十、奖学金:奖学金:设有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根据学生在校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评定,获得奖学金的人数可达我校学生总人数的40%。其中,最高奖学金额度可达8000元/年/生。十一、助学方式:1、助学贷款: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两种形式。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只要符合条件,手续齐全,均可办理助学贷款。2、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我校设有困难学生补助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对特困生提供专项补助,并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3、助学基金:①设有国家和省政府助学基金;②黄冈师范学院阳光助学基金(电信爱心助学、移动爱心助学、联通爱心助学以及社会企事业和社会名流助学等);③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④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基金等。符合条件者,均可获得资助。十二、报到注册: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因事因病必须请假,未请假或请假超过两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十三、联系方法:通讯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电 话:071-8616617?0713-8835900 联 系 人:杨? 凯传 真:0713-8835900 邮政编码:438000电子邮件:zhaoban@hgnu.edu.cn网 址:http//www.hgnc.net?详情
黄冈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2012-05-03
黄冈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黄冈师范学院 院校代码:10514 法人代表:叶芃二、学校地理位置:黄冈师范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黄州,位于长江沿岸城市带、武汉城市圈、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区,京九、京广、京珠、沪蓉等交通大动脉贯穿全境,交通便捷。在2007年中国“宜居城市”评估中,黄冈市在全国287个地级市中居第五位。三、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四、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五、招生范围:2012年黄冈师范学院面向全国18个省(市、区)招生,具体招生信息见相关省(市、区)的招生公告。六、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必须兼顾教师职业的特殊要求;新生报到时,将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七、录取规则: 1、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考生(不包括湖北、湖南、新疆美术类考生),必须通过我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湖北、湖南考生,美术联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科学校的要求。新疆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我校承认新疆联考成绩,但联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科学校的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过线的考生,我校根据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录取政策,依照我校录取原则从高到低录取(具体录取原则详见我校招生与就业处网站)。2、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3、考生录取专业依照志愿优先的原则。4、体育专业考生按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5、我校认定国家政策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标准。八、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九、收费标准:我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详情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十、奖学金:奖学金:设有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根据学生在校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评定,获得奖学金的人数可达我校学生总人数的40%。其中,最高奖学金额度可达8000元/年/生。十一、助学方式:1、助学贷款: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两种形式。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只要符合条件,手续齐全,均可办理助学贷款。2、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我校设有困难学生补助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对特困生提供专项补助,并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3、助学基金:①设有国家和省政府助学基金;②黄冈师范学院阳光助学基金(电信爱心助学、移动爱心助学、联通爱心助学以及校友、社会企事业和社会名流助学等);③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④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基金等。符合条件者,均可获得资助。十二、报到注册: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因事因病必须请假,未请假或请假超过两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十三、联系方法:通讯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电 话:0713-8616617 0713-8835900 联 系 人:杨 凯传 真:0713-8616617 邮政编码:438000电子邮件:zhaoban@hgnu.edu.cn网 址:www.hgnu.edu.cn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湖北省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
  • 电话:
    %u0030%u0037%u0031%u0033-%u0038%u0036%u0031%u0036%u0036%u0031%u0037
  • 邮编:
    438000
相关推荐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上海金融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广西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陕西工运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